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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本科助学二学历考试组织与实施

发表时间:2019-12-26 16:02 来源:未知 作者:江苏自考网小编

为保证国家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自学考试自办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的考试工作均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组织实施。

1.自学考试自办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专业的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一月和七月上旬,试点学校自学考试主管部门应与教务部门协调好自学考试自办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专业与主修专业的考试安排,尽量避免时间冲突。

2.做好对实践性环节的考核

(1)实践性环节课程的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委托主考学校组织实施。根据实践性环节课程的特点,试点学校要进一步调整、完善命题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和内容。命题采用题库或卷库的形式进行,每门课程命题的平行试卷一般不少于8套。学校自学考试主管部门保管试卷,确定每次考试用题并负责试卷的印制工作。课程命题、试卷保管和印制等工作要严格按照自学考试命题保密要求进行。

(2)实践性环节的考核由学校自学考试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核时间须集中安排在每年一月、七月统考前一个月内进行,具体课程的考试时间须在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报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备案。

(3)实践性环节的考核成绩,学校采用百分制计分,学期结束前报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

报名电话:15755063059

网上报名:点击进入江苏自考网上报名系统

温馨提示:如果关于"江苏省自学考试报名及考试"问题不是很了解,还有什么疑问,请及时联系咨询老师:15755063059或者咨询在线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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