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学考试自办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专业的助学辅导工作从本科二年级第二学期开始组织,采用业余学习形式,学制2.5年,如考生确有需要,可适当延长修业年限,但不超过1年。
2.学生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取得自学考试自办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专业学籍。入学资格审核由学校协助省、市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在每年10月底前完成。
3.试点学校为本校取得学籍的自学考试自办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学生建立学籍档案,记录其在籍期间的表现和学业成绩。学校在每年的10月上旬将注册的自学考试自办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在籍学生数报省、市自学考试管理机构。
4.试点学校要强化自学考试自办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专业教学班的学生管理,每个班配备一名责任心强的老师担任班主任,班主任应加强与学生主修专业所在学院管理人员的沟通,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5.自学考试自办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学生在籍期间违反自学考试纪律和学校各项校规校纪的,按自学考试和所在学校的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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