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股份公司
1、概念
按照公司法设立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关键在于股份
2、特征/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的主要区别
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而有限公司则无。
规模更大,设立要求更高
设立程序更为复杂
资合公司与两合公司之别
3、设立条件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五百万元;
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有限公司的规定;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规定;
制定公司章程;
有公司名称和组织机构;
有公司住所。
4、设立方式
A.发起设立
a.概念
发起设立: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b.发起人
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在公司设立中的权利和义务。
c.出资
发起设立公司,注册资本为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原因?
B.募集设立
a.概念
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或者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b.出资
募集设立公司,注册资本为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原因?
募集设立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法律可以另有规定。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
c.创立大会
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创立大会。
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过半数股份总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如果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或者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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