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指南 手机版 网站地图 NEWS自考

15755063059

自考咨询:08:30--21:30
您现在的位置:江苏自考网 > 自考复习资料 >

复习资料:2019年4月自考《劳动和社会保障法》重点串讲八

发表时间:2019-01-21 16:07 来源:未知 作者:江苏自考网小编
第九章:劳动保护法
一、劳动安全与卫生
1、狭义劳动保护指工作地的安全设施和卫生条件,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广义还包括工作时间限制和对女职工及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2、劳动保护法是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特征:主体是在工作地的劳动者,内容是工作地的安全设施、卫生规则和管理制度,客体是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以及良好的工作秩序。
3、劳动安全与卫生法是规范工作地安全与卫生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内容包括:劳动安全技术规程;劳动卫生规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劳动安全技术规程是防止和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伤亡事故,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减轻繁重体力劳动,维护生产设备的法律规定规范,主要内容为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4、职业危害的种类主要有三项:生产过程中的危害、生产管理中的危害和生产场所中的危害。
5、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即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的报告、登记、调查、处理、统计和分析制度。
6、伤亡事故分类:

二、劳动时间法
1、劳动时间包括:a,劳动者从事生产或工作所需要的进行准备和结束工作的时间。b,劳动者实际完成生产和工作的时间。c,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中自然需要中断的时间。d,根据生活规划安排而中断的时间。e,连续从事有毒工作需要的间歇时间和女工哺乳时间。f,因公外出的时间。
2、劳动时间法的主要内容:建立标准工作时间制度(标准工作时间、缩短工作时间、计件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时间和其他形式),建立延长工作时间制度,休息和休假制度。

三、特殊保护法
1、定义:对特殊劳动者群体实施保护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特征:a,特殊保护适用于特殊群体,包括女职工和未成年职工。b,基于生理健康的需要,被保护劳动者的部分劳动权利受到限制,如禁止女工井下作业等。
2、女职工特殊保护法律:1992年《妇女权益保障法》1988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90年《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形成了中国的特殊保护制度。主要内容包括:a,禁止女职工从事不利于身体健康的工作,b,女职工生理机能变化期限的特殊保护,c,对女职工特殊保护调任的规定。
3、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规定内容包括:a,最低就业年龄的规定,b,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工作岗位,c,未成年工体检制度,d,使用未成年人登记制度。

报名电话:15755063059

网上报名:点击进入江苏自考网上报名系统

温馨提示:如果关于"江苏省自学考试报名及考试"问题不是很了解,还有什么疑问,请及时联系咨询老师:15755063059或者咨询在线老师 。)

推荐阅读

扫码关注江苏自考攻略网公众号

tag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