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机关法定公文的写作(下)
21.会议纪要的特点:纪要性、约束性和知照性。
22.会议纪要的类型:决议性会议纪要、协议性会议纪要和研讨性会议纪要。
23.会议纪要的写作
(1)会议纪要的起草和定稿
①会议纪要一般是在会议结束后起草的,经主管领导人签字同意才算定稿;
②协议性会议纪要则要与会各方领导人都同意才能定稿;
③写会议纪要要以会议记录、会议报告和发言、会议决议为依据,不能加进会议以外的东西和写作者个人的意见。
(2)会议纪要的标题
①最常用的形式是“会议名称加文种”,但中间可省去“会议”二字;
②也有的会议纪要,多半是研讨性会议纪要,可以用正副标题的形式。
(3)会议纪要的正文
正文一般分为会议概况、会议内容、结束语三部分。
①会议概况: 介绍开会时间、会议名称、会议议题、出席者、主持者、会议过程等,其详略程度视实际需要决定,应尽可能简要,一般放在正文开头,有时可移至正文最后;
②会议内容: 是正文的主要部分,介绍会议讨论和决定的主要事项,这部分要写得观点鲜明、主题突出、内容充实、不可出现重要漏缺,常见的有综合归纳和分项列举两种写法。
③结束语: 是正文部分的小结,往往对与会者、下级机关、有关群众提出一些希望和要求。
(4)会议纪要的撰写
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机关撰写, 可以在最后署机关名称和撰写日期, 也可以只在正文中写出主持机关,不另外署名。
24.条例是由党政领导机关制定和发布的系统规范某一方面工作、活动、行为等的法规性公文。
25.根据制定、发布条例的机关的不同,条例可分为三类: 党的中央机关制定的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条例和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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