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机关法定公文的写作(下)
16.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7.根据内容性质,函可以分为商洽函、问复函、请准函和知照函。
18.函的写作
(1)函的格式:函的正文,一般由缘由、事项、结语(表达发函者的愿望)三部分组成。
(2)函的写作要求:
①一事一函,直陈其事
②语言要平实、亲切、自然。
19.会议纪要是记载会议情况和精神用以公布或传达的纪实性文件。
20.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报名电话:15755063059
网上报名:点击进入江苏自考网上报名系统
(温馨提示:如果关于"江苏省自学考试报名及考试"问题不是很了解,还有什么疑问,请及时联系咨询老师:15755063059或者咨询在线老师 。)
扫码关注江苏自考攻略网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