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指南 手机版 网站地图 NEWS自考

15755063059

自考咨询:08:30--21:30
您现在的位置:江苏自考网 > 自考复习资料 >

江苏自考公文写作与处理章节复习资料(28)

发表时间:2021-07-06 10:51 来源:未知 作者:江苏自考网小编

第七章 机关法定公文的写作(下)

16.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7.根据内容性质,函可以分为商洽函、问复函、请准函和知照函。

 

18.函的写作

(1)函的格式:函的正文,一般由缘由、事项、结语(表达发函者的愿望)三部分组成。

(2)函的写作要求:

①一事一函,直陈其事

②语言要平实、亲切、自然。

 

19.会议纪要是记载会议情况和精神用以公布或传达的纪实性文件。

 

20.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报名电话:15755063059

网上报名:点击进入江苏自考网上报名系统

温馨提示:如果关于"江苏省自学考试报名及考试"问题不是很了解,还有什么疑问,请及时联系咨询老师:15755063059或者咨询在线老师 。)

推荐阅读

扫码关注江苏自考攻略网公众号

tag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