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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幼儿教师基本技能(声乐与琴法) 考什么内容

发表时间:2019-11-13 16:48 来源:未知 作者:江苏自考网小编

江苏教育学院编 (高纲号 0773)

幼儿教师基本技能(声乐与琴法)考核安排

主考学校:江苏省教育学院

声乐考核包括独唱与幼儿歌曲弹唱两部分。

一、 报考条件

参加学前教育专业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通过教师基本技能考核。
 

二、考核目的与要求

声乐和幼儿歌曲的弹唱是幼儿教师从事幼儿教育实践工作必须具备的重要技能技巧之一。学生通过学习应了解歌唱艺术的发声原理、呼吸方法、共鸣技巧、咬字吐字的要领,掌握科学的发声方法,提高对声乐作品的演唱水平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和欣赏水平,同时提高弹与唱的配合能力,以适应我国幼儿教育事业的需要和发展。

演唱独唱歌曲要求流畅、准确、以情带声,声情并茂(美声、民族、流行、原声态唱法均可)弹唱要求和弦配置正确,配合协调。
 

三、 考核方法

声乐考核形式为单人面试,当场抽签决定试题,准备十分钟后进行独唱和幼儿歌曲的弹唱两部分考核。考核时间5分钟左右。

报名电话:15755063059

网上报名:点击进入江苏自考网上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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