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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资料】2019年6月自考《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考试重点七

发表时间:2019-06-25 17:16 来源:未知 作者:江苏自考网小编
投资银行业的监管
1、投资银行监管的目标:1)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维护投资银行业及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3)保障投资银行业的公平竞争,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2、投资银行监管的原则:1)合法原则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监管政策的一致性原则4)效率原则5)统一监管与自律向结合的原则。
3、投资银行业的监管体制类型:国家集中统一监管体制 自律型监管体制、 中间型监管体制
4、国家集中统一监管体制:国家集中同意监管体制是指国家通过制定专门的法律,设立隶属于政府或直接隶属于立法机关的全国性证券监管机构对投资银行业进行集中统一监管,而各种自律性组织,如证券业会、证券交易所等只起协助性作用。  特点:1)集中力法,有一套投资银行业监管的专门性法律2)有权利高度集中统一的全国性的专门监管机构,其中以独立监管机构为主体。优点:1)具有统一的证券法律和专门的法规,使证券行为和投资银行业务活动有法可依,提高监管的权威性。2)有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能公平、公正、严格地发挥监管作用,防范市场失灵情况出现。3)监管者的地位超脱,有足够的权威来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缺点1)监管者超脱于市场,可能使监管脱离于实际,缺乏效率;由于其监管者的超脱地位,可能产生对证券市场的过多干预。2)监管者与自律机构相比于市场相对较远,掌握的信息相对有限,对证券市场发生的意外型能够为反应较慢,可能处理不及时3)监管者的超脱地位往往被投资者以严厉的执法者或救助者面目出现,容易引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增加监管者的间接成本。
5、自律型监管体制:自律型监管体制是指国家除了某些必要的立法之外,较少干预投资银行业,主要是通过投资银行业自律组织和投资银行自身进行自我监管。特点:1)通常没有制定专门规范投资银行业和证券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而是通过一些间接的法律法规来调整和制约证券市场的活动2)没有设立专门的全国性的证券监管机构,而是依靠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如证券商协会、证券交易所等自律性组织进行监管。优点:1)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同时,能发挥市场的创新和竞争意识,有利于活跃市场2)由于投资银行更贴近市场,在信息资源方面具有更大的优势,因此允许投资银行参与制定证券市场监管规则,能使监管更符合实际,也使制定的监管规则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更高的效率。3)自律组织直接置身于市场之中,能对市场发生的违规行为作出迅速而有效地反应,对突发事件可以更妥善地解决。缺点1)监管的重点通常放在保证市场的有效运转和保护自律性组织成员的利益上,对投资者的利益往往难以提供充分的保障2)由于缺乏专门的监管立法,对违法行为的约束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效力。影响了监管的权威性,监管手段较弱,监管力度不够3)没有同意的监管机构,难以实现全国证券市场的协调发展,而监管者的非超脱性难以保证监管的公正。
6、我国投资银行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1)监管部门不具有完全的独立性2)监管缺乏长期的制度性建设3)自律性组织的自律性较弱,带有很浓的行政色彩。
7、建立投资银行推出机制的必要性:1)投资银行市场退出时切实提高投资银行业整体运行效率,实现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需要2)投资银行市场退出时维护金融体系安定,有效化解金融风险的基本要求3)投资银行市场退出是完善金融监管、提高金童监管水平的不可或缺的一种手段。4)投资银行市场退出也是竟是社会公众的金融风险意识,形成一种健康的金融运行氛围的必要条件。
8、投资银行的退出方式:主动式退出和被动式退出
9、主动式退出:1)解散2)收购兼并实:收购:力雄厚的投资银行购买陷入困境的投资银行的全部或大部分股权,从而取得控制权。兼并:由经营稳健的投资银行与陷入困境的投资银行将它们全部资产与负债合并在一起,被兼并的投资银行因失去原有的独立法人资格而退出市场。
10、被动式退出:接管、破产清算、行政关闭
11、国际上投资银行退出机制的特点:1)制定完善的法规和设计合理的退出程序2)建立了以监控流动性风险为核心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3)建立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
12、中国投资银行退出机制的特点:1)管理层对投资银行的退出过度干预2)我国投资银行的退出以被动式退出为主3)对投资银行退出可能带来的风险缺乏完善的防范体系
13、广义的资产证券化:定义:通常是指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上发行证券(包括权益类凭证和债务类凭证)来融通资金的过程,我们通常见到的股票、债券,商业票据等都可以归为广义的证券化。  本质特征:资金需求方以证券为融资凭证向资金供给方直接融通资金而不再需要向银行等中介机构申请带快。这种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实际上就是所谓的“非中介化”或“托媒”。
14、狭义的资产证券化:是以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进行融资,对资产的收益和风险进行分离与重组的过程或技术。现代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一般都是指狭义的资产证券化。
15、资产证券化的主要参与方:原始受益人(发起人) 特殊目的机构(SPV或发行人) 投资者 专门服务商 受托机构 信用评级机构 信用增级机构  承销机构
16、资产证券化的交易过程:确定资产证券化目标并组建资产池。设立特殊目的载体。资产出售(真实销售 true sale) 信用增级与信用评级 发售证券  向发起人支付资产购买价格 实施资产管理与回收资产收益 证券清偿 承销机构
17、资产证券化的本质特征:1)以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基础来融资2)通过资本市场来对收益与风险进行分离与重组3)证券清偿所需资金完全来自于资产本身所产生的现金流  4)需要进行特别的技术性处理。
18、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类型:

分类依据 类型
基础资产 住宅抵押贷款支撑证券与资产支撑证券
现金流处理与偿付结构 过手证券与转付证券
借款人数 单一借款人型证券化与多借款人型证券化
金融资产的销售过程 单宗销售与多宗销售
发起人与SPV的关系以及由此引起的资产销售次数 单层销售与双层销售
贷款发起人与交易发起人的关系 发起型与载体型
载体性质 政府信用型 与私人信用型
证券构成层次 基础证券与衍生证券
基础资产是否从发起人资产负债表中剥离 表内证券化与表外证券化
19、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以住宅抵押贷款为证券化资产发行的证券,最早出现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20、资产支撑证券(ABS):除住房抵押贷款以外的资产支撑的证券化产品,是证券化技术在其他资产领域的应用。
21、过手证券:是最早出现的证券化交易结构。在这种结构下,证券化资产的所有权随证券的出售而被转移给证券投资者,被从而使证券化资产从发行人的资产负债表中剔除。来自资产的现金流收入简单地“过手”给投资者以偿付证券的本息,投资者自行承担基础资产的偿付风险。
22、转付证券:用于偿付证券本息的资金是来源于经过了重新安排的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它与过手证券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根据投资者对风险、收益和期限等不同偏好对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进行了重新安排和分配,是本金与利息的偿付机制发生了变化。
23、资产证券化到底是什么?1)是一种重要的金融创新产品2)是一种重要的金融创新思想和理念3)是一种高级形态的,兼具技术和制度创新的金融工具。
24、SPV是什么?1)SPV是专门为完成资产证券化交易而设立的一个特殊载体,它是资产证券化你做的关键性主体。2)SPV可以是实体,但更多的是一种法律状态3)SPV可以使由交易发起人设立的一个附属机构,也可以是长期存在的专门从事资产证券化交易的机构4)组建SPV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发行人的破产风险对证券化的影响,实现被证券化资产与原始权益人其他资产之间的“风险隔离”5)特征:债务限制、独立董事、分立性、禁止性、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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