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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资料】2019年4月自考《行政诉讼法》考试重点二十七

发表时间:2019-03-21 14:58 来源:未知 作者:江苏自考网小编
名词解释题
46.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表格等形式记载的,能够表达人的思想和行为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3分)
47.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是指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再审的程序。(3分)
48.行政诉讼审理标准:是指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审查判断被诉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并依此作出裁判的标准和尺度。(3分)
49.履行判决: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被告存在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责令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3分)
50.恢复原状:是指国家机关的行为侵害他人财产,对受到损害的财产进行修复,使之恢复到受损害前的形状和性能的赔偿方式。(3分)
 
简答题
51.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有哪些?
答: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有:其一,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地审理行政案件(2分);其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1分);其三,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2分)。
52.起诉的一般条件是什么?
答:起诉的一般条件是:其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分);其二,必须有明确的被告(1分);其三,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1分);起诉的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1分)。
53.行政诉讼执行的原则有哪些?
答:行政诉讼执行的原则有:其一,依法执行原则(1分);其二,执行适当原则(2分);其三,告诫执行原则(2分)。
 
论述题
54.什么是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被告有何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为什么?
答: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由法律预先规定的,当事人应当举出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否则将承担败诉风险和不利后果的制度(2分)。
被告承担的举证责任是: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2分)。
其意义在于:其一,有利于保护原告一方的诉权(1分);
其二,有利于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1分);其三,有利于充分发挥行政主体的举证优势(1分)。
(具体论述请酌情给分,不超过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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