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题
1、试述确定行政诉讼管辖的原则?
答:行政诉讼管辖的确定涉及到许多因素,如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违法行为发生地等因素,都是在确定管辖时需要加以考虑的。因此,确定行政诉讼管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原则。这项原则是指确定行政诉讼管辖要本着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以利于原告、被告进行诉讼。《行政诉讼法》在规定级别管辖中,确定第一审行政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人民法院管辖,即是体现了这一原则。
(2)便于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地审理案件。有效地行使审判权原则。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对被诉行政行为进行行政司法审查权的活动,因此,在确定管辖时,一方面法律应当为人民法院办理行政案件提供便利,便于人民法院调查取证,便于人民法院对判决的执行。
(3)确定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原则。我国《行政诉讼法》在确定管辖上,既有级别管辖,又有地域管辖,还有裁定管辖、管辖权异议等,都充分体现了这一原则的法律精神。
(4)人民法院分工合理、负担适当呀。
2、试述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主要情形?
答:《国家赔偿法》在明确规定行政赔偿范围时,也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判断行政公务人员的行为是否为职权行为,应综合考虑时间、名义、公益、职权等四要素。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国家赔偿法》的这项规定说明,国家对假冒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所造成的损害不负赔偿责任,对表面与行政机关的职权行为有关但实际无关的损害亦不负赔偿责任。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国家赔偿法》作出此项规定的目的是为将来通过单行法律具体排除某些行政事项的国家赔偿责任提供立法依据。
3、论述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特征?
答:行政诉讼第三人是指因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参加诉讼的人。(1)与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2)第三人参诉以本诉讼为法院受理为前提。
(3)第三人既可能是行政行为的相对方,也可能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还可能是其他行政主体。
(4)第三人参加诉讼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5)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形式多种多样。
4、论述行政诉讼法律适用冲突的形式?
答:(1)特别冲突(2)层级冲突(3)平级冲突(4)新旧法冲突(5)人际冲突(6)区际冲突
5、试述行政诉讼的合法性审查原则?
答:我国行政诉讼以合法性审查为基本原则,包含了两个关系、三个观点。两个关系是公民与政府的关系、审判权与行政权的关系。三个观点是民主的观点、权力制约的观点和法治的观点。具体来讲有两层含义:1第一层含义是指法院对行政主体的行为有司法审查权,法院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提起的诉讼中有权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2第二层含义是指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审查不是一种全面的审查,而是有限度的审查,审查的界限即合法性,审查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方式、内容、程序以及权限进行。
合法性审查的意义在于:第一,为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划定界限和范围。第二,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提供依据。第三,合法性审查原则也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底线,行政机关接受司法机关的监督,就要使自己的行为符合合法性的构成要件,否则会面临被撤销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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