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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资料:2019年4月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重点串讲一

发表时间:2019-01-24 14:26 来源:未知 作者:江苏自考网小编
单选 第一编

1按照环境的功能不同,可以把环境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2(欧洲国家)多称"污染控制法"
3(不否认环境法具有阶级性,但认为阶级性不是环境法的唯一本质属性
4(保护环境与资源)是环境法的直接目的
5(保护人民健康)是环境法的根本任务
6第三项任务是(促进经济增长)
7环境立法的(目的二元论),体现了这种思想
8(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9(动物园和马戏团里的熊猫,老虎)不是环境法律关系的客体
10环境法产生阶段是(18世纪60年代至20世纪初)
11日本在1896年颁布了和
12"公害"一词最早就是在(日本)里提出的
13环境法的发展阶段是(20世纪初至20世纪60年代)
14我国古代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的产生最早可以追溯到古代(殷商)时期
15从新中国成立到(1973)年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的召开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孕育和产生时期
16(1989)年12月颁布的()是我国的环境保护基本法
17哪个不是环境污染防治法?排除(1984),(1996),(1995)
18我国环境立法的指导原则不包括:排除(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原则),(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原则),(突出和运用环境经济学方法原则)
19(能流物复律)即在生态系统中,能量在不断的流动,物质在不停的循环
20(负外部性)或(外部不经济性)指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生产者或消费者的活动或其他消费者和生产者的超越活动主体范围的负面的影响
21狭义的环境管理主要指(污染控制)
22广义的环境管理把(污染防治和自然保护)结合起来
23排除(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不是随意确定的,不是谁认为某一条重要就可以列为基本原则),(不能把环境保护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同一般立法,司法原则或其他法律原则混为一谈),(也不同于一般法律规范,它是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政策在法律上的体现)
241989年12月颁布的()第4条规定: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5合理布局的关键是:(物质资料生产部门)布局的合理性
26.为了贯彻"防治结合"的原则,我国还确立了(三同时)制度
27.排除:国外学者提出了(环境公共财产论)(公共委托论)和(公民"环境权")的理论
28.大城市是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
29.(1989)年12月颁布了<城市规划法>
30.(城市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计划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
31.详细规划是(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和竖向规划等
32.(美国)首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33.排除:(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界区的项目)(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如核设施,绝密工程等)(国务院审批的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
34."三同时"制度是(我国)首创的
35.自然资源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独占自然资源,并表现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四种权能
36.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客体是(无限制)的,国家可以取得任何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37.自然资源的集体所有权是(有限)所有权
38.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变更是指(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的变化,亦即自然资源从一主体转给另一主体的过程
39.城镇居住用地的出让期是(70)年,工业用地的出让期是(50)年
40.如果因情况的变化需要修改规划,必须经过(原批准规划机构)的批准
4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整体规划要报(国务院)批准
42.<森林法>中规定的是(森林资源清查)制度
43.排除:自然资源许可证分三类,一是资源开发许可证,如(林木采伐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捕捞许可证)(采集证)等,二是资源利用许可证,如(土地使用证)(草原使用证)(养殖使用证)等,三是资源进出口许可证,如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许可证等
44.排除:在野生动物资源方面,有(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45.我国自然资源税,在立法上称为(资源税)
46.排除:环境标准具有:(规范性)(法律约束力)(经授权由有关国家机关按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发)
47.规定环境中各类有害物质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的容许含量,叫做(环境质量标准)
48.国家级环境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审批颁布和废止
49.以技术和经济可行性为根据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常以(浓度)标准来表示,一般称为"浓度"标准
50.(司法审查之诉)是环境行政相对人认为环保部门的行政行为不合法或显失公正而要求法院进行审查的诉讼
51.(请求履行职责之诉)是指环境行政相对人为要求环境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其法定职责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52.(请求行政侵权赔偿之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的损害时要求赔偿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53.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诉讼时效为(15)天
54.(排除危害)是《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环境民事责任的特定形式之一
55.对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当事人可选择(行政处理或司法解决)两种程序
56.在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主要由(被告)负举证责任
57.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算58.地方级实际上是(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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