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告内容中,一女子使用了某产品一个星期皮肤色斑明显变淡,一个月后一点斑也没有了……请问化妆品的管理机关是谁?发布广告应具备有哪些文件?有无违法行为?
答:1):案例中的广告属于化妆品广告。
2):化妆品广告的管理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3):发布广告应具备以下文件:营业执照、《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美容类化妆品,须持有省级以上化妆品检测站(中心)或卫生防疫站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
4):违反表现有:
①、化妆品效用或性能有虚假夸大
②、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式使人误解其效用的;
③、以美容的效果作为使用化妆品的效果,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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