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文学的风格
1.文学风格通常被誉为作家的徽记或指纹,它是一种具有特征性的文学审美现象。在创作过程中即已发生,最终凝结为文学作品的一种与众不同的审美属性,从而成为人们辨识不同作家的标记。它是作家独特的艺术创造力稳定的标志,又是文体成熟的标志。
2.风格的诸种理论
(1)风格是独特的语言形式。
(2)风格是作家的创作个性在作品中的自然流露。
(3)风格是主体与对象、内容与形式相契合时呈现的特色。
(4)风格是读者辨认出的一个格调。
3.风格是作家的创作个性在作品中的自然流露
(1)定义:诸种理论中的第二种,即从风格形成的内在根据来理解风格, 把作家的创作个性与作品的风格联系起来。
(2)中国文论家关于这一观点的论述
①司马迁根据“诗言志”的观点评价《离骚》的风格。
②扬雄提出“心画心声说”。
③曹丕提出“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典论·论文》),把“气” 与“体”相连,以文气论文体和风格,品评当时的作家作品。
④刘勰整合三者,以专论的形式充分阐述了作家的创作个性对文学风格的形成所起的决定性作用。他在《文心雕龙·体性》中提出:“气以实志, 志以定言,吐纳英华,莫非情性”“各师成性,其异如面”。
(3)西方文论家关于这一观点的论述
①海因里希·沃尔夫林认为根本不存在什么客观的视觉,人们对形和色的领悟总是因气质而异的。
②亚里士多德在《修辞学》中指出:“外部的语言符号”“也表现了你个人的性格”。
③“风格即人”出自布封之口,强调的是文学创作与作家主体特征之间的紧密联系。
④马克思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一文中说“风格就是人本身。”
⑤歌德认为:“一个作家的风格是他的内心生活的准确的标志。”
⑥别林斯基说:“风格——这是才能本身,思想本身。风格是思想的浮雕性、可感性;在风格里表现着整个的人,风格和个性、性格一样,永远是独创的。”
4.风格是主体与对象、内容与形式相契合时呈现的特色
(1)定义:诸种理论中的第三种,从作家的内在个性与表现对象的结合以及内容与形式统一的观点来理解风格,防止顾此失彼,强调有机整体性, 是一种比较切近实际的解释。
(2)中国文论家关于这一观点的论述
①刘勰较早地从有机整体性的角度指出风格是作家的内在个性与外在形式的结合。他认为,文学作品是作者感于物而以文辞形于外的结果:“夫情动而言形,理发而文见,盖沿隐以至显,因内而符外者也。”
②陆机在《文赋》中指出“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
(3)西方文论家关于这一观点的论述
①黑格尔认为真正的风格应是适应“主题本身及其理想的表现所要求的。”
②歌德把艺术分成由低及高的三个等级,即单纯的模仿、作风和风格,认为唯有风格才是“艺术所能企及的最高境界。”
5.风格的有机整体性不仅表现于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也表现于主观与客观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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