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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考助学及“助学二学历”专业本学期结束工作

发表时间:2019-01-11 11:04 来源:未知 作者:江苏自考网小编
 
1.严格根据教学进程安排,认真组织期末教学及辅导答疑。各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要认真做好考核安排与成绩记取,自考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要按时做好过程性考核课程考试组织、资料整理与成绩评定。各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成绩、本学期结束教学并参加统考的过程性考核课程成绩、2016级“助学二学历”毕业论文(设计)考核成绩都要按照规定格式生成数据,务必于2018年12月25日前报校自考办审核上传至通用考试平台内。 
 
2. 2019年1月5日~6日进行自考助学、“助学二学历”专业学生课程考试,各学院要妥善做好准考证及考试通知书的发放,配合做好相关考试协调工作。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作弊的行为将予以严惩。按照要求,考试将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实施,均在视频监控下进行。务请各学院切实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诚信考试,文明考风。 
 
3.各学院应将本学期的所有教学档案及时归档整理,并协助做好部分课程阅卷教师的委派工作。 
 
4.各学院应于2019年1月10日前收齐申请毕业学生的准考证和学籍材料,编制申请毕业学生名册,做好毕业生资格初审工作;要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自考毕业申报具体时间及要求,务必于2019年2月20日前(具体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在考试管理系统内完成学生毕业审核信息登核上报工作。 
 
5.在本学期所有课程考试结束后,自考助学专业开始放假,2019年1月8日开始实行宿舍封闭管理。各学院应加强学生宿舍及假期安全防范教育,安排学生按时离校。
以上均转自南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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