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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自考商法复习资料

来源:江苏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8-01 16:29 作者:admin
  • 00808商法

    文件大小:0.02 MB

    文件类型:.rar

    发布时间:2018-08-01 16:29

课件预览

商法复习

(三)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1、合同成立时间
(1)一般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特别规定:
A、合同书形式——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
B、确认书形式——签订确认书时
C、实际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n 合同一般可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要求合同以特定形式订立,一般而言有两个目的:第一,作为合同生效的要件;第二,作为合同成立的依据。
中国法
《民法通则》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法》52条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或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两法从不同层面确认了凡是违反中国法律、损害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都是无效的。
 
n 2)违反担保(breach of warranty)
在违反担保的情况下,蒙受损害的一方不能解除合同,只能向违约的一方请求损害赔偿,并且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其合同的义务。
n 3)违反中间性条款(breach of intermediate terms)
当一方当事人违反中间性条款时,对方是否能有权解除合同,必须视违约的性质及其后果的严重性而定
n 预期违约是英美法中特有的概念。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就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 。这种表示可以用行为,也可以用言词或文字表示 。(有明示和默示之分)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两种违约形式 :
(1)实际违约,包括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107条)
(2)预期违约    明示预期违约(108条
                默示预期违约(68条,不安抗辩权)
违约的救济
 1、实际履行      2、损害赔偿      3、解除合同      4、禁令      5、违约金              
n 我国法律关于违约金的规定
 违约金(约定一方违约时支付的赔偿金)——补偿性,和损害赔偿不能并用。
违约金过高或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减少或增加。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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