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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自考监所管理专业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规定

发表时间:2021-04-23 11:47 来源:未知 作者:江苏自考网小编

【导读】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官网近日发布关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自考监所管理专业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关公告,江苏自考网为大家收集了以下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欢迎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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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自考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自考监所管理专业

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规定

根据《关于印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学位字【2019】4号)文件和相关要求,制定监所管理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管理规定。

一、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自考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规定:

第十六条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授予学士学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通过学习达到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的;

(二)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三)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业务工作的初步能力;

(四)学习期间,各门考试课平均分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的;

(五)毕业论文成绩中等以上(含中等)的;

(六)学习期间,参加本专业外语课程(英语二)考试,成绩合格。

第十七条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未获得毕业证书的;

(二)学习期间,各门考试课程平均分未达65分的;

(三)学习期间,自考英语(二)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

(四)毕业论文成绩未达到中等要求的;

(五)毕业论文存在抄袭、剽窃、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

第十九条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于每年的5月份或11月份向学校提出授予学士学位的申请。函授和业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有效期为毕业当月,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申请学士学位的有效期为毕业后的一年内,学士学位授予程序参照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程序执行。

各省自考辅导站严格按照《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上报。

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自考学位申请需提交材料

提交的材料具体包括:

(一)学生需提交的材料

1.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士学位评定表》2份;

5.符合要求的小2寸照片3张(背面需写上姓名),同时提交该照片的电子版;电子版照片以考生身份证号码命名。

*照片一定要符合以下采集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办理学士学位:

·图片尺寸(像素):宽110-390、高150-576

·大小:5K-200K、格式:JPG;

·文件名称:本人身份证号码.JPG

·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

·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二)各省自考辅导站需提交的材料

1.《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名单汇总表》纸制的(必须加盖辅导站公章)和电子版各1份(见附件一)。此汇总表中的数据要与《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信息数据表》(见附件二)中的信息一致;

2.《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信息数据表》电子版1份(见附件二);

3.将申请学士学位毕业生提交的符合要求的照片电子版汇总后,保存在名为“××省××年××月学位照片”的文件夹中。

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全面、规范,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规范者视为审核不合格,不授予学士学位。

三、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自考办理学位时间

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核工作每年两次,上半年审核时间为6月22日至6月30日,下半年审核时间为12月22日至12月30日,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2020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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