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中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规定,结合我校自学考试助学各专业考试计划的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目的和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是专业知识学习的总结性考核。毕业论文(设计)应以培养学生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为主,要树立现代教育质量观念,兼顾巩固所学专业知识为目的,要充分体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的原则,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各专业要在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教学基础上,要求学员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专业特点和本学科发展情况,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二、组织与管理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具体管理。实行学校、学院(校外办学点)二级管理,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学院(校外办学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学院(校外办学点)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学校和学院(校外办学点)领导组织应重视并加强对论文指导、答辩工作的组织、指导、落实。
2.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前,由学院(校外办学点)召开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大会,分别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学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项规定,明确要求,使指导教师和学生充分认识到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性。
3. 落实指导教师和毕业论文课题,并组织好课题的审题及学生的选题工作。
4.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中,各学院(校外办学点)应分别在前、中、后三个阶段进行工作检查。检查的重点是:
(1)前期:着重检查指导教师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学生选题、开题情况。并积极解决毕业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中期:着重检查过程指导、工作进度,及时处理工作过程中的问题,要求指导教师按要求进行中期检查。
(3)后期:着重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与完成质量,要求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初步审核,为毕业答辩作好准备。
5.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开始前一周,各学院(校外办学点)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负责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审核、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答辩委员会由学院分管院长、答辩小组组长以及若干副教授或副教授职称以上教师组成。答辩小组一般为3 人,答辩小组成员原则上由本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者担任,组长一般应由本专业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老师担任。
三、指导教师职责
1.论文指导人员应选派具有一定科学研究能力的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人员担任。初级职称的人员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论文,但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指导教师由学院安排,经学院分管院长审查报自考办备案。
2.论文指导教师应熟悉课题内容,掌握课题的学术性,与学生建立联系渠道,精心指导学生完成论文撰写工作。
3.指导人数与指导时间。
(1)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8人(指导业余学生可放宽至12人左右)。
(2)指导教师对全日制学生指导每人每周不少于1次,对业余学生指导总次数不少于6次。每次指导要填写指导日志,留存上交。
(3)教师可以采用个别辅导、小组讨论、邮件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指导。
4.对学生严格要求,注重启发引导,注意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
5.不定期与学生进行讨论交流,进行答疑和指导,了解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并进行中期检查。
6.指导学生正确按照学校统一格式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结束阶段,对学生进行论文答辩工作的指导,同意参加论文答辩需在论文评阅意见上签名。
7.答辩结束后,及时验收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修改稿,将全部资料一并交给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归档。
四、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做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原则上要求:不及格门数≤4门。
2.学生应根据本专业公布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结合自己具体情况进行选题,在题目确定后必须尽早与指导教师联系,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工作。
3.虚心接收教师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
4. 全日制学生需严格遵守纪律,因故缺勤的应同时向辅导员和指导教师办理请假手续,凡请假超过2天以上的,必须按《学生考勤办法》办理请假手续。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到者,评分降低一级。无故累计缺勤时间超过全过程1/3者,不能参加答辩,按不及格处理。
5.学生应按计划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所有环节任务并参加答辩。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符合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否则不能取得参加答辩资格。
6.论文上交时需要提供查重率凭证,理工类不超过30%,经管文不超过25%。查重结果以维普或万方检测报告为准。
7.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不弄虚作假,不抄袭他人成果或请他人代做毕业设计(论文),否则,毕业设计(论文)作不及格处理。
五、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要求
1.各学院(校外办学点)根据专业要求和考试计划实施情况确定毕业设计(论文)时间。
2.学院(校外办学点)应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出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计划和要求,并拟订出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题,供学员选题。
3.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
(1)课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贯彻与本专业相结合、课题类型多样化的原则,以利于学生根据自身特点选择不同类型的课题,并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使学生的知识与能力有较大的提高。
(2)课题应力求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
(3)课题的工作量和难易程度要适当,有适当的阶段性成果,使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4)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原则上一人一题。
4.审题的工作程序
(1) 毕业论文课题可以由指导教师或学生等提出,指导教师拟定。在拟题时要说明课题性质、课题基础及对从事本课题学生的基本要求。经相关专家审定,报学院分管院长审核批准。
(2)课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南京邮电大学自考助学毕业论文任务书》。
(3)课题应于进行毕业论文的前一学期末落实到学生,以便学生及早做好各项准备,任务书应在毕业论文开始前发给学生。
(4)任务书一经审定批准后,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原因确需更改,由指导教师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更原因,报学院批准。
5.学生应根据所在学院提供的论文参考题,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写出论文提纲,指导教师审核后,并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撰写论文初稿、完成论文撰写工作。毕业论文(设计)一般要求8000-12000字(英语专业5000词以上)。
6. 对成绩不满意者可申请补答辩,重新修改时间不得少于两周。补答辩后对成绩仍不满意者,一年内可重做一次,填写《南京邮电大学自考助学毕业设计(论文)重做申请表》,经学院审核批准后,由学院安排在适当时候进行重做,相关工作开展按社会自考生执行。
六、答辩
1. 毕业论文完成后学生必须进行答辩。
2. 答辩前,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包括资料审查和论文设计成果验收)。答辩资格审查不通过者可申请延期答辩,延期答辩的时间不得少于2周,一般为2~4周。
3. 答辩工作开始前,指定除指导教师以外的一名教师对毕业论文进行评阅,评阅教师填写《南京邮电大学自考助学毕业设计(论文)评阅评语表》。答辩小组教师应根据毕业论文任务书规定的内容及要求,着重评阅毕业论文的质量与水平,以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为主,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在答辩时进行提问。
4. 答辩时间:学生介绍10~20分钟,学生对教师提问的回答15分钟左右。
5. 答辩小组成员根据学生的毕业论文质量及答辩情况给出成绩,填写《南京邮电大学自考助学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表》,答辩小组组长签字。
七、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是课程考试计划中的实践课程,毕业论文(设计)经答辩通过、评审合格方可毕业。申报学士学位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2、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批阅论文时,应提出具体意见和论文成绩等次。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分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0-59分)五个等级。
4、论文答辩成绩公布后的规定时间内,学生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
5、答辩委员会应组织专人对论文进行审核,确保论文质量和成绩评定的公平、公正。
6. 答辩结束后,各学院应对答辩成绩进行统计。各学院毕业论文中评定为优秀成绩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5%。
7.在学院答辩委员会确认成绩以前,答辩小组成员不得向学生公布成绩。
八、时间安排及归档要求
1、在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之前,应开办有关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基础知识和科学方法的专题讲座,作为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准备。
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在最后一学期,5月底之前答辩工作结束。
3、论文答辩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论文等原件整理归档。
4、毕业论文(设计)归档资料包括:
(1)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毕业论文。
(2)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价表、评阅教师评语表、成绩表、答辩评分表。
九、费用
毕业论文(设计)是考试计划规定的必要课程,根据省物价局规定,不得再向考生另外收取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答辩费用。考虑到办学学院的实际情况,论文指导答辩费用参照继续教育学院论文指导答辩费标准执行。重做毕业论文(设计)收费标准参照社会自考生执行。
十、其他说明
各学院(校外办学点)可以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符合本专业特点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答辩实施细则,并在论文答辩前报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报名电话:15755063059
网上报名:点击进入江苏自考网上报名系统
(温馨提示:如果关于"江苏省自学考试报名及考试"问题不是很了解,还有什么疑问,请及时联系咨询老师:15755063059或者咨询在线老师 。)
扫码关注江苏自考攻略网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