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效果的综合考核方法,也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手段。为做好成高函授类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工作,规范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和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启动后,学院成立当年成高函授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如下:负责协调监督毕业论文(设计)实施工作;负责接受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复议。
论文写作流程均基于南京邮电大学继续教育教学管理云平台完成。
(一)启动阶段
1、根据教学计划,毕业论文(设计)安排在最后一个学期,毕业论文(设计)启动时间根据学院的学期安排和进度安排决定。
2、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各函授站要明确专人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学生学习本《条例》,明确写作要求。
(二)选题阶段
1、选题原则
符合专业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教学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鼓励学生结合自己的工作、自己熟悉的领域选择有实用价值的题目。选题的广度、深度、工作量符合学生综合训练的要求,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按时完成任务。原则上每位学生一个题目。
2、 选题阶段的工作程序及规范化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方向由评阅教师初步拟定,经教学运行部汇总并报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列入毕业论文方向库。毕业论文(设计)方向库确定后通过教学管理平台向学生公布,积极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和兴趣自主选题。
(三)初稿撰写阶段
学生需要根据学院公布的评阅教师联系方式,积极主动与评阅教师联系,及时向评阅请教或接受评阅教师的评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稿并在系统里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和毕业论文(设计)模板见附件)
(三)终稿阶段
1、学生按照评阅教师的意见及时认真修改论文(设计)初稿;按照学院格式要求排版、定稿;在征得评阅教师同意后,方可在系统里提交论文终稿。
2、学生须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不得抄袭。拟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提交前要进行查重报告。查重工作由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负责实施并把关,拟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的重复率不高于30%。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应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业务水平、工作态度、论文(设计)的质量为依据。
(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用四级记分制:优秀(85分及以上)、良好(70~85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三)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等级方可毕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方可申请学士学位。毕业论文不及格者必须重新完成论文方可毕业
(四)评分标准:
优秀:研究问题明确,文献综述完整。研究方法合理,研究过程清晰。研究结论具有创新性或具有较大的实用价值。内容安排有条理,叙述层次清楚,段落之间联系自然,句子连贯,语言得体,用词恰当。论文书写规范,结构完整,格式正确。字数10000字以上。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的重复率不高于20%。
良好:研究问题明确,文献综述较为完整。研究方法合理,研究过程清晰。研究结论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内容安排基本有条理,叙述层次基本清楚,段落之间联系自然,句子结构无重大错误。论文书写结构完整,格式大体正确。字数8000字以上。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的重复率不高于30%
及格:明确提出研究问题,字数6000字以上,完成课题任务;论文(设计)内容基本完整、计算及论述基本正确,无原则性错误;论文书写基本规范。
不及格:没有完成论文(设计)或论文(设计)中有重大原则性错误。字数少于6000字。
(一)评阅教师资格
1、评阅教师应当由具有讲师(或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有经验的专职教师担任。评阅教师的专业背景应与学生的专业或论文涉及的主要专业知识相符。非专职教师担任论文评阅教师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评阅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
3、评阅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应着重启发引导,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评阅教师的具体任务
1、确定毕业论文(设计)方向。
2、评阅学生论文(设计)初稿并提出修改意见。
3、审核论文终稿,并根据学生的思想表现,工作能力,设计质量评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成绩复议是指学生本人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等有异议要求复议或被他人检举或其他对毕业论文(设计)有异议的情况。毕业论文(设计)复议需在成绩公布一周内通过函授站统一向学院教学运行部提出。
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函授站需负责收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资料,按要求提交学院教学运行部。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归档内容包括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及成绩评定表。
(一)本条例适应于成高函授本科学生。
(二)专科毕业论文(设计)参照执行,及格字数要求在4000字以上,不做查重要求。
(三)本暂行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
(四)以上未尽事宜,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报名电话:15755063059
网上报名:点击进入江苏自考网上报名系统
(温馨提示:如果关于"江苏省自学考试报名及考试"问题不是很了解,还有什么疑问,请及时联系咨询老师:15755063059或者咨询在线老师 。)
扫码关注江苏自考攻略网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