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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自考助学专业2023年招生简章

发表时间:2023-07-27 16:36 来源:江苏自考网 作者:江苏自考网小编

南京师范大学1983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02年开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是江苏省试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首批主考学校之一,相继开考了48个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或方向,涉及文史类、理工类和艺术类,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合格人才。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今年开设学前教育等3个自考助学专业。

一、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公民。

2.专科专业:高中或同等学历(含中专、职高、中技等)应往届毕业生。

3.专升本专业: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三、教学方式

利用业余时间,在校内或周边地区,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

四、开班人数及考试安排

报名注册满50人方可开班,考试时间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开考课程计划,安排在1月、4月、7月、10月,考试地点由南京市社会考试院统一安排。

五、毕业要求

学员修完专科或专升本考试计划规定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专升本学员须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可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毕业证书由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南京师范大学署印。专升本毕业生符合我校成人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按相关规定向我校申请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学位授予条件详见http://jxjy.njnu.edu.cn/)。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信网可查。

学员学制期满,不能完成学业者,可在修业年限内(学制期满后1年内)继续参加不合格课程的考试,直至修业期满。学员修业期满(学制期满1年后),经过补考仍有课程不合格,不能完成学业者,经申请可由学校主管部门出具写实性学习证明,也可以自行转入社会自考参加相近专业学习和考试,原有考核合格的成绩将按自学考试有关规定予以认可。

六、报名注册

专科专业: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高中或同等学历(含中专、职高、中技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报名注册。

专起本专业: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科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报名注册。

报名注册须学员本人于2023年8月5日、8月26日直接到我校随园校区(南京市宁海路122号)15号楼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详见http://jxjy.njnu.edu.cn/网上公告。

七、收费标准

学费每生每年2100元;教材代办费预收300元(按实收取,多退少补)。

八、办学地点

1.南京师范大学紫金校区(板仓街78号17号楼109室)

2.南京师范大学紫金校区(板仓街78号12号楼2单元)

3.新街口教学点(游府西街46号)

具体上课地点会根据学生集中度情况,做适当调整,以课表公布为准。

九、招生声明

1.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参与自学考试助学专业的招生工作;所收费用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收取。

2.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为学校自考招生主管部门,电话:025-83598522,83598134,地址:南师大随园校区(南京市宁海路122号)15号楼107室。有关自学考试招生信息,以本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报名电话:15755063059

网上报名:点击进入江苏自考网上报名系统

温馨提示:如果关于"江苏省自学考试报名及考试"问题不是很了解,还有什么疑问,请及时联系咨询老师:15755063059或者咨询在线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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