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所有课程的考试已全部合格,方可报名参加本专业的毕业论文指导、答辩。对有课程尚未合格但已经报名参加2023年1月增考的考生,也可申请参加论文指导。增考后全部课程合格,方可参加本次论文答辩(考生在答辩报到时,须出示打印好的有本人成绩的网页截图);如增考课程未合格,则不得参加本次论文答辩,且论文指导、答辩费不退。请参加增考的考生申请毕业论文时慎重考虑。
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学历。或能在答辩前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学历者,提供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的应届毕业生证明(证明中需明确毕业时间,毕业时间最迟为2023年5月),视同符合学历条件,但答辩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无证书原件者取消答辩资格,且论文指导、答辩费不退。
二、报考程序
1.考生须于2022年12月1日-5日登录“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s://sdata.jseea.cn/,开放时间8:00-22:00),按照要求进行论文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请回执》(PDF版,请详细、正确地填写《申请回执》,确保表内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填写正确。如系统中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已发生变更,请立即修改)。资审未通过者,请上传毕业证书图片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免考正在办理中者,请上传免考材料图片;或转考成绩未录入系统的,请上传转考材料图片(有免考或转考的,须在答辩前完成免考或转考,否则取消答辩资格,且论文指导、答辩费不退)。
3.考生须于2022年12月12日前,登录“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s://sdata.jseea.cn/),查看论文报考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12月16日15时前将论文指导、答辩费200元通过报名网站电子支付系统进行支付。未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报考(支付过程出现问题请联系025-83598522)。
考生报名提交后,课程报考状态显示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显示已通过审核,待支付;支付后,显示报考成功。审核不通过者,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025-83598522.
考生必须同时履行以上3项手续,报考才算成功。
三、论文撰写要求
1.选题要求:考生应结合实际工作和所学课程的内容,从以下几个范围内选题:城乡基层治理、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发展、应急管理、公共政策与公共服务、政府机构改革、公务员制度 等方向。
2.论文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明确;内容充实,条理清楚,联系实际,论述有据;语言通畅,格式规范。篇幅6000字左右。
3.已发表的论文不能再用。如在论文撰写中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日程安排
1.2022年12月12日之前我校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系统中公布审核结果,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中的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我校自考办联系。电话:025-83598522。
2.报考成功后,公管院将根据考生选题,编排论文编号,确定指导教师,并于2023年1月10日前电话通知考生。届时若接不到电话,请务必电话联系南京师范大学公管院成教办杨光老师(025-83598806)。
3、考生在教师指导下,列出详细的论文提纲,寄交指导教师进一步审核指导。审核通过后方能开始撰写论文。
4.考生完成论文初稿,必须用电脑打印成文后寄交指导教师修改。修改完成稿必须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于2023年5月10日前寄交杨光老师处(邮寄地址?)。逾期将取消本次论文答辩资格,且论文指导、答辩费不退。
5.考生完成论文后,须作好答辩准备。答辩时间拟订于2023年4月下旬进行,具体安排由南京师范大学公管院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为确保论文指导期间联络畅通,务请考生在通信联络方式发生变更的第一时间,及时告知杨光老师和相关导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在论文答辩报到、答辩时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
2.论文考核成绩将在https://sdata.jseea.cn/网站上发布。
报名电话:15755063059
网上报名:点击进入江苏自考网上报名系统
(温馨提示:如果关于"江苏省自学考试报名及考试"问题不是很了解,还有什么疑问,请及时联系咨询老师:15755063059或者咨询在线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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