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深化成人高校招生改革,积极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的多元化录取模式,满足各类成人素质提升和企业发展需要,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南京师范大学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成人高校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成〔2022〕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成人高等教育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生章程。
(二)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南京师范大学致力于履行服务社会职能,作为校企合作项目办学主体,学校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求卓越,以本招生章程为依据,开展校企合作招考工作。
二、组织机构
在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南京师范大学成立成人高等教育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察领导小组、命题领导小组;成立成人高等教育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生工作小组,下设命题工作小组。各机构严格按照《江苏省2022年成人高校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开展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校企合作项目招考工作按时顺利实施。
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继续教育学院、相关教学学院和企业协会负责人组成,负责政策制定与业务指导工作。工作小组由继续教育学院牵头、纪检部门、相关教学学院和行业企业工作人员组成,具体开展校企合作招考工作。纪委、监察处牵头的监督领导小组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督查工作。
三、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计划数 |
收费标准 |
1 |
行政管理 |
专升本 |
2.5年 |
600 |
2200元/年 |
注:改革项目招生计划实行单列,具体以上级教育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四、招生对象
报考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艰苦行业从业人员或校企合作企业一线在职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1)爱岗敬业;(2)有较强学习能力和一定工作经验;(3)19周岁及以上(200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者);(4)所在企业推荐并公示无异议。
2、符合2022年江苏省各类成人高校招生办法中所列的报名条件。
3、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持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门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层次的毕业证书,且证书编号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
五、报名
1、考生向本单位人事组织(或培训)部门提交参加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申请,如实填写《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考生登记表》。报考考生经院校审核社会保障号,确认其合作企业在职员工身份后,在院校的组织和指导下,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缴费。
2、考生所在单位根据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结合考生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岗位工作等方面条件对其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后,单位负责汇总,2022年9月25日前将《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考生汇总表》盖章后送交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同时发送电子版。
3、推荐并公示合格的人员,在招生院校的组织和指导下,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等,并到市招考办指定地点办理确认手续。
4、报考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的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
六、考核
2022年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生将采取南京师范大学自主命题的考试方式,理论考试、面试或实际操作相结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专升本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综合考试(包含大学语文、时事政治和人文知识等)、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高起专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综合考试(包含语文、外语等)、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艺术类专业考生还需参加特殊专业加试,具体科目参照《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加试指南》。
七、录取及收费
(一)录取
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生将根据招生计划数、考核成绩(注:艺术类专业考生成绩由专业基础综合考试/文化素质综合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和术科加试成绩组成,合并计分),遵循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继续教育学院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连同考生成绩,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分别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招生院校、考生所在单位进行三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或公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公示无异议后,在江苏省成人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期间,通过网上录取系统办理录取手续。
凡经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政策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二)收费
参照省物价局、财政厅苏价费〔2005〕235号、苏财综〔2005〕65号文件规定,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自主考试收费标准为成人高考报名费20元,高起专考试费每门20元,专升本每门24元。
艺术类专业考生还需缴纳加试报名费20元,考试费60元/科。
八、其他
(一)学籍
南京师范大学于2023年3月左右在省教育厅统一安排下为已录取人员注册学籍。录取人员提供专科学历证书、身份证、照片等材料,南京师范大学核查录取人员身份及学籍注册资格。凡在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将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经录取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教学
南京师范大学将校企合作项目的人才培养纳入学校整体规划,统一执行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时、课程开展教学工作,定期开展期中和期末考试,确保各项教学任务和考核工作落实到位。
(三)联系方式
继续教育学院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15号楼106室
邮编:210097
联系人:赵磊
咨询电话:025-83598275
网址:http://jxjy.njnu.edu.cn/
九、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南京师范大学
2022年9月17日
报名电话:15755063059
网上报名:点击进入江苏自考网上报名系统
(温馨提示:如果关于"江苏省自学考试报名及考试"问题不是很了解,还有什么疑问,请及时联系咨询老师:15755063059或者咨询在线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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