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规范有序做好成人高等教育期末教学工作,切实保障学生权益和教学秩序,结合疫情防控和工作实际,现就期末教学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是检验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能力的重点手段,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各院系应按照要求,于12月25日前组织完成各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落实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和归档等各项工作。终身教育学院将组织继续教育教学督导对各院系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进行抽查指导。
二、期末考试工作
期末考试工作是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是检验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各院系应高度重视,加强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落实好各门课程的考试安排,填写《南京大学2022下半年成人高等教育期末考试安排汇总表》,于12月16日前报送事业发展中心。期末考试结束后,组织做好任课教师阅卷工作,毕业班学生成绩于12月30日前录入学院教务系统,其他学生成绩于2023年2月24日前录入学院教务系统。
三、毕业资格审核工作
各院系应高度重视毕业资格审核,落实专人,做好毕业生的思想鉴定工作,严格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审核学生课程成绩,文化素质选修课修读情况,做好毕业生毕业图像采集工作,审核毕业生学费缴纳情况,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做好学生学籍档案整理归档,稳步有序落实好毕业生的各项工作。
各院系务必做好2019级、2020 级学生的政策解读工作,对于以上学生已达到毕业条件但尚未达到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可暂缓毕业,并签署延期毕业申请表。各院系要通知到每位学生,杜绝可能的学籍隐患。
我校2023年春季毕业生审核.上报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2023 年1月4日,各院系应按照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春季毕业生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时上报毕业生名单,于2023年1月9日前将《南京大学2023年春季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名单》报送事业发展中心。
四、学士学位申请工作
各院系要做好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审核工作,逐人逐条审核学生的学位外语成绩、专业学位课程考试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等。各院系应通知每一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课程“00015英语(二)”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笔试考试,且成绩符合申请我校学士学位的学生,及时在学院教务系统内提交符合条件的学位英语成绩,确保没有遗漏。
各院系要切实维护学生权益,做实做细学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于2023年1月12日前将《南京大学2023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报送事业发展中心。
五、延期学生学业提醒工作
各院系应切实做好成人高等教育延期学生的学业提醒工作,重点关注2016级高起本、2018 级专升本延期学生,以及少数因休学等客观原因延期毕业且未能按时完成正常课程教学的学生;按照点到点、全覆盖原则,做好所有成教在籍学生学业排查和相应的学业提醒工作,并切实做好相关延期学生的个性化教学支持服务工作。
报名电话:15755063059
网上报名:点击进入江苏自考网上报名系统
(温馨提示:如果关于"江苏省自学考试报名及考试"问题不是很了解,还有什么疑问,请及时联系咨询老师:15755063059或者咨询在线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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