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指南 手机版 网站地图 NEWS自考

15755063059

自考咨询:08:30--21:30
您现在的位置:江苏自考网 > 自考学位 >

南京审计学院自考本科专业申请学士学位政策要求

发表时间:2018-07-27 14:50 来源:南审自考办 作者:江苏自考网小编

南京审计学院主考

审计学专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2.三门学位课程( 高级财务会计学、内部控制制度设计 、企业财务审计 )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者;

3.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者;

4.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含良好)以上者。

学位课程是以课表里带有◆标志的为学士学位课。请各位考生看下自己专业课表即可知道。

备注:只有本科毕业生才能申请学士学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2.因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因其他原因受过行政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以后没有突出悔改表现者;

3.考试舞弊者。

 

三、申请和授予程序

1.凡符合条件者,可于每年5月1日至6月1日向南京审计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届时须附相关申报材料: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学士学位评定登记表一张,报名费及审核费共200元,小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蓝底照片四张。

如有变动请考生提前联系南京审计学院自考处:025-86585379 网站:http://nauce.nau.edu.cn/portal

2.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对申请者的学位考试课程的平均成绩、外语成绩及毕业论文成绩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者报学院学位委员会审定;

3.学院学位委员会进行终审、终评,并就是否授予学士学位作出决议。

4.学院将在7月15日前完成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四、本办法由南京审计学院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报名电话:15755063059

网上报名:点击进入江苏自考网上报名系统

温馨提示:如果关于"江苏省自学考试报名及考试"问题不是很了解,还有什么疑问,请及时联系咨询老师:15755063059或者咨询在线老师 。)

推荐阅读

扫码关注江苏自考攻略网公众号

tag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