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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律专业自考本科学位

发表时间:2021-06-09 17:19 来源:未知 作者:江苏自考网小编

【导读】江苏自考本科法律专业的主考院校是苏州大学,自考本科学位具体申请时间以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办理

一、授予条件

(一)遵守法律,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

(二)完成专业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三)非外语专业的学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70分;

(四)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70分;

(五)自学考试相关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70分。

以上所有成绩以毕业生登记表上成绩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学位申请、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二)受学校或任职单位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未解除者;

(三)自学考试作弊者;

(四)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未达70分者;

(五)自学考试相应的专业学位课程平均成绩未达到70分者;

(六)非外语专业自学考试外语成绩未达到70分者。

三、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学士学位申请表》,照片及学生填写部分均需打印(照片黑白、彩色打印均可)。(申请表为A4双面打印)。

2、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A4复印),由考生单位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3、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A4双面复印),须考生现单位在登记表复印件上签字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用铅笔标注出学位课程成绩。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一张,号码需清晰)。

5、学位申请表(附件1)、学位信息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表发至邮箱1941519627@qq.com(截止5月27日前)。注明:姓名+专业。学位信息表须如实填写,如填写错误,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学位评审费

1、学位评审费200元/人。

2、社会自考考生学位评审费汇入苏州大学财务账号,并注明:自考学位评审费用+名字,如未注明,视为申请不成功。

3、苏州大学财务账户信息如下:

名称:苏州大学 税号:123200004660073435

单位地址:苏州市十梓街1号 电话号码:0512-67500493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苏州苏大支行 银行账户:3256 0100 0010 1490 0225 5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学位课程均为指定课程,不能替代,不能免修,在本科段必须有成绩,如学位课程免修,则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二)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未授予学位者,申请材料、评审费不退。

报名电话:15755063059

网上报名:点击进入江苏自考网上报名系统

温馨提示:如果关于"江苏省自学考试报名及考试"问题不是很了解,还有什么疑问,请及时联系咨询老师:15755063059或者咨询在线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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