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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自考《思修》考前必备考点(三十一)

发表时间:2022-10-10 17:20 来源:江苏自考网 作者:江苏自考网小编

151.仲裁:

仲裁是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或者发生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的争议解决制度和方式。

 

152.仲裁法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2]公平原则;

[3]独立原则;

[4]一裁终局原则。

 

153.仲裁程序:

包括申请和受理,组成仲裁庭,开庭和裁决,裁决的执行。

 

154.调解的原则:

人民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并遵循自愿、平等原则,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原则以及尊重当事人权利原则。

 

155.人民调解的注意事项: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之间就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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