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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资料:2019年1月自考《政治学概论》知识串讲—第七章

发表时间:2018-10-24 16:18 来源:未知 作者:江苏自考网小编
第七章 国家机构

(多选)国家机构的特点:阶级性、全社会性、整体性和系统系、强制性。

(单选)构成国家机构的最基本主要的组成要素:国家元首、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

(多选)资本主义国家议会的主要职权:立法权、财政权、监督权。

(多选)资本主义国家政府的主要职权:①执行法律与委托立法。②管理全国公共事务和行政事务。③处理对外关系事务。④军事权。⑤立法参与权。

(单选)社会主义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资本主义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三权分立。

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主要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我国国务院的七项职权:①行政立法权;②议案权;③行政管理权;④行政区划管理权;⑤领导和管理经济和城乡建设权;⑥社会管理权;⑦行使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国家机构中的体现
(1)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由人民代表大会行使。
(2)保证国家机关之间合理分工,协调运转,依法进行权利制约。
(3)保证立法和决策民主化和执行的集中化与分工责任制。
(4)保证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和管理权限,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我国司法机关的活动和工作遵循和执行的方针、原则“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和如下原则:(1)法院和检察院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原则。(2)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进行审判、检查活动的原则。(3)司法独立,只服从法律,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原则。(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存在特权和个人干涉。(5)保障诉讼人参与依法享有的权利原则。(6)公开审判原则。(7)民主集中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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