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语法
11.数词
(1)数词分为基数词和序数词两大类。基数词是表示数目多少的,如“一、二、三、四、五、二十、三十”等。序数词表示次序的先后。
(2)语法特点
①数词直接做主语、宾语,主要用在表示算式的句式当中。如“二加二等于四”等。
②数词和量词组合在一起构成数量短语。如“一根、两条、三把、四回、五趟”等。
12.量词
(1)含义:量词是表示计量单位的词。
(2)分类:物量词、动量词和时量词。
(3)语法特点
①用在数词或指示代词“这、那”后边组合成量词短语,如“一下、这下、这一下”;
②不少量词可以重叠,重叠以后充当不同的句法成分表示不同的语法意义。如“个个都是好样的”“条条大路通罗马”;
③有时量词可以与“一”组合,构成“一 A 一 A”“一 AA”的重叠形式。如“一天天”“一叠叠”等。
13.谓词主要的语法功能是充当谓语,有时也可以做主语、宾语。现代汉语的谓词包括动词和形容词。
14.加词
(1)含义:加词不能作主语和宾语,也不能做谓语,只能做名词或动词、形容词的修饰语,充当定语或状语。
(2)分类:区别词和副词。
15.区别词
(1)含义:只能修饰名词,表示事物的特征和分类。例如,正、副、男、女、雌、雄、单、双、国营、民用、大型、彩色等。
(2)语法特点
①区别词只能充当定语,有时候区别词充当定语可以两个或几个连用。
②区别词不能用“不”否定,只能用“非”否定。
③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 被区别词直接修饰的名词性成分可以不出现,这样就形成了区别词直接充当主语或宾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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