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公文处理工作
6.公文处理工作的组织,包括组织机构、组织领导和组织形式三个方面。
7.公文处理工作的组织机构
(1)对于一些较大的机关来说, 公文处理工作任务比较繁重,而某一环节又具有专门的业务技能,所以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机构,归机关的办公厅(室)领导。
(2)对一些较小的机关,或是基层单位来说,他们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数量比较少,就没有必要设立专门的公文处理工作的机构,一般只要在办公室设一两个专职或者兼职的文书工作人员也就够了。
(3)对一些企业单位来说,一般的大中型企业都在办公室内设文书科或秘书科等公文处理的工作机构,来进行日常的企业公文的处理工作;小型企业则只在办公室内设专、兼职的文书工作人员就行了。
8.公文处理工作的组织形式
(1)集中形式:在一个机关内,除了文件的承办外,公文处理的各个基本环节都集中在机关的中心机构,亦即办公室来进行。
(2)分工形式:将一个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分别由机关的办公厅(室) 以及各业务机构的公文处理部门或专职、兼职文书工作人员分工负责进行。其分工又大体有以下两种情况:
①按文件内容和职责分工:一般地说,可将属于方针政策性的、全面性的、重大问题的文件,以及以机关名义发出的文件,主要由机关的总文书部门, 即办公厅(室)负责处理;将属具体业务问题的文件,主要放在有关的业务机构的文书部门,或专职、兼职文书工作人员负责处理。
②按公文处理的不同环节分工:即一部分工作可由办公厅(室)的总的文书部门负责进行,而另一部分工作则由各业务机构的文书部门或专职、兼职工作人员负责进行。
9.公文处理工作组织形式的选择应考虑的几种情况
(1)机关的工作性质任务和范围;
(2)机关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层次、数量;
(3)机关收发文件数量的多少;
(4)机关办公地点是集中还是分散以及距离远近;
(5)机关工作人员的数目和文书人员的配备情况,等等。综合
以上几种情况,各类机关选择适合本机关实际情况的公文处理工作组织形式如下:
(1)集中形式往往比较适用于小机关和基层单位。
(2)对于中等机关应该选择什么样的公文处理工作组织形式,要区别不同情况。
①机构比较多,对外联系比较广,形成与处理的公文数量也不少,采用分工的形式,如县政府机关;
②具体地说业务比较单一的机关, 对外联系不多或形成文件较少, 驻地集中的,可以采用集中的形式,如某些高等学校、医院、业务公司等。其余则以分工形式处理为宜。其余则以分工形式处理为宜。
③至于大的机关,一般采用分工处理的形式。如:国务院的各个部、委, 党中央的某些部以及省委机关、省政府机关、大型企业等。
10.公文处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公文处理必须准确、及时、安全、保密, 加强集中统一管理, 坚持实事求是, 按照行文机关要求和公文处理规定进行的原则。
11.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1)公文处理必须准确、周密,确保质量。准确、周密是对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提出的质量上的要求。
(2)公文处理必须及时、迅速,注重时效。反对拖拉、积压和迂缓,文书工作者必须有紧迫的时间观念,提高工作效率。
(3)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安全可靠,确保机密。所谓安全就是维护好文件,使文件不受损坏,延长寿命。文件在运转传递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制度,防止遗失文件。
(4)公文处理工作必须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具体地说,就是由机关的秘书长或者办公厅、办公室主任统一领导、组织和安排公文处理工作。公文处理部门必须建立和健全包括签发制度、批办制度、传阅制度、催办制度、保密制度、用印制度、整理归档制度等在内的有关各项文书工作制度。凡是文件的收发、分送、传递、用印和归档都必须由机关的公文处理部门或者文书工作人员统一负责掌握, 而其他工作人员, 不得擅自收文、取走、拆封,或者擅自盖印和发出文件。机关领导、业务部门或者承办人,在公文办理完毕之后,还必须集中整理归档,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文件或者销毁文件。
(5)公文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遵规守纪,按行文机关要求和公文处理规定进行。
(6)精简文件,深入实际、反对官僚主义和文牍主义。各级党政机关的文书工作人员必须坚决反对主观唯心主义,瞎指挥,反对不问实际效果, 为办文而办文的官僚主义、文牍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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