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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劳动关系科目章节复习资料(9)

发表时间:2021-03-12 15:20 来源:未知 作者:江苏自考网小编

第八章 集体合同(考试重点)

1.集体合同,又称为团体协约、集体协议等,是个人劳动合同的对称,它是指工会或者劳动者代表与雇主或雇主团体之间签订的,以改进劳动组织、改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确定劳动标准及协调劳动关系为主要内容的书面协议。

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2.集体合同特征 ①集体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②集体合同目的具有特定性③集体合同的内容具有特定性 ④集体合同是特殊的双务合同 ⑤集体合同是要式合同

 

3.集体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①主体不同 集体合同是工会组织或者职工代表与企业签订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个人与企业签订合同 ②内容不同 集体合同一全体劳动者共同权利和义务为内容,涉及面广,劳动合同只涉及单个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③功能不同 集体合同的目的是规定企业的一般劳动条件,是为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设定具体标准,劳动合同的目的是确立劳动者与企业的劳动关系 ④法律效力不同 集体合同规定企业最低劳动标准,凡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低于集体合同那个的一律无效,故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54条第二款规定了行业性、区域性的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性的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劳动法》第35条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4. 集体合同的作用

①是劳动力市场机制运行的必要条件 ②建立了平等协商、谈判的制度 ③是雇主谋求工业和平和工业利润的手段之一

④是协调劳动关系的手段 ⑤是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

 

5.集体合同订立的原则

①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郭嘉有关规定 ②相互尊重 平等协商 ③诚实守信 公平合作 ④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⑤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6. 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详细参考课本274页)

(一)确定集体合同的主体(二)提出要约并作出回应(三)集体协商(四)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五)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六)上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查(七)审核期限和生效及公布

 

7.集体合同的履行:是指集体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全面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从而使合同的权利义务得以全部实现的行为过程。集体合同的履行是集体合同制度实现的基本形式,集体合同一旦生效,就具有法律效力,签约双方都要严格履行合同的约定,保证合同目的的实现。

 

8.集体合同的变更:集体合同的变更,是指因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依法对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集体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

 

9.集体合同的终止:指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集体合同效力消灭。

终止主要原因:集体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双方合意修正,尤其是新协约取代原合同时,原合同终止

集体合同因依法解除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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