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考生是否可以申请部分课程的免考,考生可以参照以下课程免考条件。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申请办理课程免考程序。
一、自考部分课程免考条件
1、根据规定,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和经国家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校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以及本科肄业生、退学生、自考毕业生,继续报考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者,可免考已经通过的专业计划中的公共基础课或要求相同的部分课程。
2、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者,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3、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可免考能代表其原所学专业性质的公共基础课。
4、要求免考的自考生须取得所学专业8门课程合格成绩后,才可向当地自考机构提出免考申请,填写《申请免考登记表》(浙江教育考试网下载)并提供毕业生证书、成绩证明等正本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
二、课程免考申请时间
区市自考办每年一月、七月集中办理免考申请材料汇总,省自考办每年三月、九月集中办理免考审批手续,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报名电话:15755063059
网上报名:点击进入江苏自考网上报名系统
(温馨提示:如果关于"江苏省自学考试报名及考试"问题不是很了解,还有什么疑问,请及时联系咨询老师:15755063059或者咨询在线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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