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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课程免考程序办理流程

发表时间:2021-10-29 14:28 来源:未知 作者:江苏自考网小编

【导读】首次办理自考免考的考生可能不太清楚自考免考程序的办理流程,以下是小编梳理的江苏自考免考程序办理流程及免考手续,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免考办理流程

1.网上提交,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 (sdata.jseea.cn),点击“自考免考”,按照流程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免考申请。

2.现场确认,免考申请网上提交成功后,考生须按当地自考办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或验核有关材料,

(1)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或准考证号码)及用于申请 免考的各类证书及成绩单原件。 注:CET4/6 的合格证或成绩单上考点须与毕业证书上的毕 业学校一致。

(2)部分有资格证书课程的专业(如物流管理、采购供应 管理、销售管理等)不需要提交免考申请,在办理毕业时按要求办理即可。

(3)参加军队系统组织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并获得相应证书的考生,须验核本人的相关证件, 如军官证、士兵证、转业证、退伍证等。

(4)使用原学历已修课程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结业 或肄业)证书原件、毕业(结业或肄业)成绩单(学籍卡)原 件。无法提供学籍卡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学籍卡复印一份。

3.审核结果公布,据以往经验可知,结果公布审核结果上半年将于4月下旬公布,下半年将于10月下旬公布,考生可在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自考免考”项目中查询结果。

二、免考手续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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