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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考籍转出条件

发表时间:2021-10-25 16:15 来源:未知 作者:江苏自考网小编

【导读】江苏自考每年有两次考籍转出机会,考生需要根据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条件,考籍转出是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①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④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⑤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⑥考生办理毕业申请后,课程成绩不得转出。

⑦考生有报考课程的,在成绩发布前不得转出。

⑧考生当次办理多个专业的省际转考手续时,只能转往同一转入地。

报名电话:1575506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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