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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自考考籍转出要求

发表时间:2021-09-22 19:04 来源:未知 作者:江苏自考网小编

【导读】自考生应个人工作或生活等原因需要办理考籍转出程序时,考生需要符合有关要求才可以进行办理,不符合条件或材料准备不完整的考生的审核将被退回。

一、自考考籍转出要求

1、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本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2、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

3、已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可以转出。其他实践课程(含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综合作业)成绩,不得转出。

4、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停考或者推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5、考生因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有误的,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更正考生信息后,才能办理转出。

6、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7、2016年后通过的理论课程没有试卷图像的,不得转出。

二、自考考籍转出办理程序

1.江苏省在籍考生办理考籍转出的,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http://sdata.jseea.cn/tpl_front/exam/search.html)提交转考申请,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考生成功提交转出申请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所在地级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3.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

4.转入地省级考办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5.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办理转入手续,具体方式和要求由转入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

6.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江苏省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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