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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转考条件

发表时间:2021-05-12 11:25 来源:未知 作者:江苏自考网小编

【导读】2021年上半年江苏自考转考政策已经公布,有部分江苏考生会在外地参加考试或是外地考生在江苏参加自考,那么江苏自考转考条件是什么?

一、考籍转入办理要求

①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②转考考生应当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的按照江苏省有关文件执行。

③转考考生应当在江苏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江苏省申办毕业手续。

④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入地的地级市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考入)登记表》上签字。

二、考籍转出办理要求

①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④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⑤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⑥考生办理毕业申请后,课程成绩不得转出。

⑦考生有证在报考的课程的,在课程成绩发布前不得转出。

⑧考生当次办理多个专业的省际转考手续时,只能转往同一转入地。

⑨2016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理论课程成绩无笔迹信息的不得转出。

报名电话:15755063059

网上报名:点击进入江苏自考网上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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