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个税改革相关要求,为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实施,支撑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在校学生数据补录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录对象
我校所有成人高等教育在籍学生。
二、补录内容
1、学生在职情况;
2、父母或监护人姓名;
3、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件类型;
4、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件号码。
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学生可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只填报一方信息,在职学生不用填报父母信息。
三、填报方法与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9年3月3日,学生可登录学生学习平台“信息补录”端口补充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四、工作要求
数据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请各院系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在校生,及时完成数据补录工作。
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2月21日
来源: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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