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指南 手机版 网站地图 NEWS自考

15755063059

自考咨询:08:30--21:30
您现在的位置:江苏自考网 > 自考资讯 >

关于福建省停止接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多个专业新生报考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8-18 11:54 来源:江苏自考网 作者:江苏自考网小编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院,各主考院校: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精神,全国停考22个专业,其中涉及我省开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闻学等4个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7月1日起停止接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闻学(专科,960101)、汉语言文学(专科,970201)、英语(专科,970202)、监所管理(本科,330101K)4个专业的新生报名。

二、2022年下半年至2024年安排以上专业的“扫尾”考试,2025年起停考,2026年起不再颁发以上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三、上述专业停考后,未尽事宜按照《关于调整自学考试停考专业善后处理办法的通知》(闽考院自〔2012〕41号)要求执行。

四、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以上专业所有在籍考生,有计划地安排好相应课程考试进度,使其尽早完成课程计划的学习。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5月30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院,各主考院校:

根据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实际和考生报考情况,经与主考院校协商,决定从2023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闻学等4个专业停止接纳新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起停止接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闻学(本科,050301)、体育经济与管理(本科,120212T)、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科,560702)、物流管理(专科,630903)4个专业的新生报名。

二、2023年至2024年安排上述专业的“扫尾”考试,2025年起停考,2026年起不再颁发上述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三、上述专业停考后,未尽事宜按照《关于调整自学考试停考专业善后处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执行。

四、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上述专业所有在籍考生,有计划地安排相应课程考试进度,尽早完成课程计划的学习。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8月11日

报名电话:15755063059

网上报名:点击进入江苏自考网上报名系统

温馨提示:如果关于"江苏省自学考试报名及考试"问题不是很了解,还有什么疑问,请及时联系咨询老师:15755063059或者咨询在线老师 。)

扫码关注江苏自考攻略网公众号

tag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