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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成绩转出条件及转出方式2023年

发表时间:2023-06-09 17:24 来源:江苏自考网 作者:江苏自考网小编

【导读】2023年7月江苏自考考试时间为7月1日-2日,很多考生都不知道江苏自考成绩转出条件是什么,成绩怎么转出,下面江苏自考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看看江苏自考成绩转出条件及转出方式2023年。

一、自考成绩转出条件

①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 不得转出。

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④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 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⑤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⑥考生办理毕业申请后,课程成绩不得转出。

⑦考生有报考课程的,在成绩发布前不得转出。

⑧考生当次办理多个专业的省际转考手续时,只能转往同一转入地。

⑨2016 年 1 月 1 日以后取得的理论课程成绩无笔迹信息的不得转出。

(3)考生违反“考籍转出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出办理要求” 的,当次办理的转考申请无效。

二、成绩转出方式

1.由我省转往外省的自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到当地自考机构办理转考手续,开具《转考介绍信》。

2.转出地自考机构将自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合格课程及成绩复核无误后输入计算机,市自考机构汇总后,于每年三月和九月底前以电子数据形式上报省自考委;省自考委审核后打印《成绩转递通知单》,寄往自考生转入地省级自考机构,并及时在江苏教育考试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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