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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自考怎么合并准考证?自考补办准考证?

发表时间:2023-06-01 10:29 来源:江苏自考网 作者:江苏自考网小编

【导读】江苏省自考怎么合并准考证?自考补办准考证?江苏省自考生如有两个准考证号需要合并可以参照以下方法进行办理。

问:江苏省自考怎么合并准考证?自考补办准考证?

答:考生在不同的省份报考过自考的,就会有两个准考证号,需要合并准考证号,具体合并方法如下:

(1)考生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中的考籍管理模块的合并准考证号功能提交申请,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到县(区)考办提交源准考证、目的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申请合并准考证号中的源准考证号是指将不再使用的准考证号码;目的准考证号是指将继续使用的准考证号码。县(区)考办收集、核验考生的材料后,原件退回考生,并打印《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2)市考办核对考生材料,校对考生两个准考证号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相片);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打印《合并准考证号审核表》与有关材料一并交省考办。

(3)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4)考生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后,源准考证号记录的全部成绩及违规记录将转移到目的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记录的原有成绩及违规记录保持不变。合并后的源准考证不能再使用,考生不可再用于报考或办理其他业务。

江苏自考遗失准考证的考生可在网报期间自行在当地自考网报系统中申请补办准考证,补办时间以当次《自考通告》规定的时间为准,并按要求支付制证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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