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盈余管理的概念
对盈余管理的概念,会计学界存在着诸多不同意见,但总体来说,主要有以下三个比较通用和流行的定义:
第一,William R Scott认为,盈余管理是指,“在公认会计原则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使经营者自身利益或企业市场价值达到最大化的行为”,他的观点认为会计政策选择具有经济后果。
第二,Katherine Schipper认为,盈余管理实际上是企业管理层通过有目的地控制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他的观点是基于信息观的,因此被称为“信息观”下的盈余管理。
第三,Paul M Healy和James M Wahlen从会计准则制定者的角度出发,认为盈余管理是指,管理当局运用职业判断编制财务报告和通过规划交易以变更财务报告,旨在误导那些以公司经营业绩为基础的利益关系人的决策行为,或影响那些以会计报告数字为基础的契约后果。
国内许多会计学者围绕这三种观点,形成了不同的新概念。魏明海认为,盈余管理必然会同时涉及经济收益和会计数据的信号作用问题,从“信息观”的角度看待盈余管理更有意义。刘峰认为,盈余管理是在符合相关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大前提下,对现行制度所存在的漏洞最大限度地利用。
归纳而言,盈余管理就是企业管理当局在遵循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对外报告的会计收益信息进行控制或调整,以达到私人集团利益最大化和企业利益最大化的行为。 声明:本论文均来自网络,仅供个人研究学习参考,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