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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江苏自考考场纪律提示

发表时间:2023-10-27 17:31 来源:江苏自考网 作者:江苏自考网小编

【导语】对于每一位自考生来说,遵守考场纪律都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这不仅关系到你的考试成绩,还直接影响到你的诚信和未来的发展。江苏自考网小编给大家普及一下2023年10月江苏自考考场纪律的相关内容,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遵守这些规定。

2023年10月江苏自考考场纪律提示

一、考生在考前三十分钟持本人当次考试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两证”)进入考场,不得借故在考点禁区内停留。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入场。考生迟到十五分钟后就不得入场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

二、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钢笔、铅笔、圆规、直尺、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用品(部分课程可带水彩笔、不带存贮功能的普通计算器)。手机、对讲机、智能手表等具有通讯或存贮功能的设备不得带入考场。书籍、笔记、字(词)典及其它非贵重物品等都必须集中放在考场指定的位置,不准带上座位。

三、考生必须诚信考试。考生入场时,须先在本考场“考生诚信考试承诺签名册”上的规定栏目内签名。考生入场后,要按规定入座,将本人的“两证”放在课桌左(右)上角,以便验核。

四、在开始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答题卡上的作答说明,按要求填写答题卡上的笔迹采集内容,未按要求填写笔迹采集内容的,当场考试成绩无效;并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准考证号、姓名等。如填写错误或不清,其后果自负。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五、考生临考前拿到试卷后只能阅读试题,在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在答题卡上答题,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六、请考生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作答说明”,并严格按要求作答。(部分试卷中的制图部分按试卷要求作答)。考生答题时必须分别在“大题号区”、“小题号区”注明相应题号,大题号用大写数字填写,如:一、二等,小题号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31、32等。答题字迹要工整清楚,未按要求答题或答案写在答题区域以外(包括试卷和草稿纸上),一律无效。禁止使用涂改液或胶带纸。

七、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和抄袭他人答案,不准冒名顶替,不准交换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否则成绩一律作零分,并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八、考生如遇试卷或答题卡分发错误、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放在桌上,等监考人员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收齐,并清点无误后才能离场。提前交卷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禁区内逗留和谈论。考生如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外,将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十、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

考试期间,考场全程录音录像。考生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有关规定,诚信考试。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有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及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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